定增,簡單的說就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十個投資者參與,個人投資直接參與的非常少,壹般是通過機構的募集去參與投資,投資門檻非常高。那定增價格如何確定的呢?
1、主板定增報價原則
股票的發行價格比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的均價的90%要高,定價基準日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是股東大會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會決議的公告日,甚至是股票發行首日。(最新窗口指導:如發行期首日作為定價基準日的,原則上不會再出反饋意見);最新窗口指導:定價基準日前停牌時間不得超過20個交易日,如超過許復牌後交易20個交易日再作為定價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註:依據2011.4.27《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
2、創業板定增報價原則
1)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壹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壹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註:依據2014.08.01《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辦理指南》
定增的基本要求
1、以集合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產品,股票鎖定期(或禁售期)為12個月;
2、非關聯方可以審慎參與,對關聯方需穿透認定;委托人承諾:我方及我方最終認購方不包括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系的關聯方。
3、允許結構化設計;
4、原則上來說,如果投資壹家上市公司的定增股票,那麽投資的資金不得超過該公司增發完後總股本的5%,且不得超過實際控制權持股比例的最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