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全面實施註冊制之後,不僅交易規則發生了改變,報價規則也有所改變,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必須了解的,畢竟股票交易的時候,投資者需要自己報價委托。
註冊制股票委托交易規則最新是什麽?
壹、集合競價期間上市前5個交易日,滬深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的報價範圍略有不同:
1上交所開盤集合競價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2深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都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4第6個交易日起,有效報價範圍是前收盤價的上下10%。
二、連續競價期間,滬深交易所主板的報價範圍是壹致的。報價範圍是前收盤價的上下10%,其次報價時要滿足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具體如下: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主板交易制度方面主要改動措施:
1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2滬市主板網上投資者新股申購單位由1000股調整為500股;
3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新股盤中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停牌10分鐘;
4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範圍。
主板實施註冊制之後,委托報價方式如上,若是不按照規定來,委托之後會顯示廢單的。註冊制之後,投資者面臨的風險更大,大家要註意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