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提前拿到。雖然可以提前贖回,但是只能在特定時間贖回,需要支付贖回費用。
銀行理財產品可分為封閉式理財產品和開放式理財產品,其中封閉式理財產品期限固定,到期前不能提前支取;開放式理財產品更靈活,可以提前支取。但前者流動性差但收益高。在選擇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時,不僅要看收益,還要關註風險水平和自身對流動性的需求,理性投資。
(壹)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招股說明書第九章了解詳情。
投資目標: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追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定的基礎上,努力實現高於以下。
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合法發行和上市的金融工具。
債券(包括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地方政府債券、次級
債券、可轉換債券(包括單獨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
國債、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會
議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書。
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以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為準)。
投資範圍本基金不直接投資於股票和權證,但可持有可轉換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
持有股票發行的權證和單獨投資可轉換債券形成的權證。因為上面提到的原件
由於持有的股票和權證,本基金將於交易日起10個工作日內賣出。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在未來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適當的表現
手續後,可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於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
但在每個開放期的前10個工作日和後10個工作日,以及開放期內,不進行前述投資。
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持有封閉期內到期日在壹年以內的現金或政府債券。
債券占資產凈值的比例不限,但在建倉期內,本基金持有現金或到期日為壹年。
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準備金和保證金。
應收保證金和認購款等。
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後,根據上述信息做出決定。
適當調整產配比例。
1,封閉式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結合了對經濟周期、宏觀政策方向和收益率曲線以及國家貨幣政策的分析
政策和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市場收益率曲線變化,市場流動性,綜合分
債券市場變化趨勢分析。最後確定基金在債券資產中的投資比例,並建立和
調整債券組合。
(2)債券組合策略
主要投資策略是債券組合的構建和調整。本基金綜合運用久期配置、期限結構配置、
通用資產配置、收益率曲線策略、杠桿放大策略等組合管理手段進行日常管理。
(3)債券投資策略。包括信用債投資策略和可轉債投資策略。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2.開放期投資策略
在開放期內,為保持投資組合的高流動性,方便投資者安排投資,本基金遵守
在保持本基金相關投資限制和投資比例的前提下,將主要投資於高流動性的投資產品。
以減少基金凈值的波動。
業績比較基準中債券的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
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但低於混合型基金。
聯合基金、股票基金。
(B)投資組合資產分配圖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註:1。合同生效年不足完整自然年的,按實際期限計算凈增長率。2.基金過去的業績不代表未來的業績。
三。投資基金所涉及的費用
(1)與基金銷售相關的費用
基金認購/申購/贖回過程中收取以下費用:
費用類型份額或金額(M)/持有期(N)收費方法/費率備註
M & lt500,000 0.60%
訂閱費(前50萬≤ m
收費)200萬≤ m
m≥500萬0%
N & lt7天1.50%
7天贖回費≤ n
N≥30天0%
(二)與基金運作相關的費用
下列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計費方法/年費率
管理費0.30%
托管費0.10%
其他費用請參見招股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註:本基金買賣證券、基金等發生的費用和稅費。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四。風險披露和重要提示
(1)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擔保。投資者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購買基金時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
1,市場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再投資風險和購買力風險。
2.管理風險和操作風險。
3.流動性風險。
4.信用風險。
5.基金的獨特風險。主要包括:開放期流動性風險、巨額贖回風險、基金合同終止風險、特定機構投資者大額贖回導致的風險。
6.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7.基金法律文件的風險收益特征可能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估不壹致的風險。
8.技術風險。
9.不可抗力風險。
10,邊袋機制實施對投資者的影響。
(2)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註冊登記,不代表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代表投資本基金不存在風險。
本基金采用定期開放模式運作,即封閉期運作,封閉期之間定期開放。基金封閉三個月。封閉期內,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本基金的首次封閉期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三個月相應日的前壹日(含該日)。從第壹個結賬期間結束的次日(含該日)開始輸入第壹個結賬期間,下壹個結賬期間從第壹個結賬期間結束的次日(含該日)到三個月的對應日的前壹天(含該日),以此類推。封閉期內,本基金采取封閉運作模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購或贖回本基金。因此,在基金封閉運作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因無法贖回基金份額或錯過某個開放期後無法贖回而面臨流動性風險,其份額將自動轉入下壹個封閉期。
本基金允許單壹投資者或者壹致行動的多個投資者持有本基金50%以上的股份。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出售,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按照盡職盡責、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壹定盈利或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後,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雙方同意,凡因《基金合同》引起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所有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浙江分會,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杭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