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規定,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可以在上市日、上市壹年、上市兩年三個時點轉讓三分之壹。
3.此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主板上市公司股份12個月。新三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其持有的新增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且自公司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持股滿壹年的,只要股份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擴展數據:
原始股認購方式:
(1)壹種方式是通過其發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
發起是指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壹年內不得轉讓,所以所謂社會上出售的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另壹種方式是通過其轉讓購買。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壹年後,應當在指定的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轉讓。向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或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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