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會計處理
公允價值上升(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入(差額,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投資收益
或者:
借:投資收益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資產在取得後的計量,即資產期末的賬面價值與其後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公允價值變動的“損失”是損失,即虧損;“利”即收入,意為盈余。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損失”或“收益”。
如何計算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在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為賺取差價而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企業應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為交易目的持有的權證投資以及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本科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