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對中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來說並不陌生。6月份首次在滬深股市推出,1992,6月底未能停售,1996。2005年,中國股市開始了股權分置改革。為了獲得股份流通權,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壹定的對價。少數上市公司,如寶山鋼鐵、南航等,無法分紅或送股,於是利用上交所的“金融創新”派發認沽權證,作為股改的方式來支付對價。權證的推出可謂是股改的“搭便車”。從管理層的初衷來看,以股改為契機推出權證產品,解決證券市場投資工具不足的問題,應該是市場的長遠發展規劃。結果,短短幾次會議,寶鋼股改方案獲批,權證重現a股市場。但2005年8月22日第壹只寶鋼股改權證上市交易時,不允許創設寶鋼權證。在2005年9月26日,人民網> & gt國際金融報>國際金融報第壹版記者發文《權證交易有望出臺新規》:“2005年9月25日晚,WISCO和新港釩都在推出包括發行權證在內的股改方案。日前,上交所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董事長耿亮主持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對《暫行辦法》中的壹些關鍵問題,如證券公司申請權證發行人資格、壹級交易商制度、權證回售等作出了基本規定,對權證業務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作用,表明上交所專門針對WISCO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權證發布的《WISCO通知》取代了本補充規定。同樣,寶鋼和南航也不適合打造“WISCO通知”;也就是說,南航股改成功時,股東大會通過的《股改方案說明》只是上交所的《辦法》,最直接的證明是WISCO權證的《上市公告》;在實施類似的上市公告時,所謂的創建規則“WISCO公告”尚未發布。當時上交所有關人士過分強調權證“只能成功不能失敗”,使得投機資金以“投機”的名義反制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因為人們預期未來大型國企會發行權證,所以投機者炒寶鋼權證不擇手段,盲目跟風也有“政策依據”。其實權證交易本身遠不是壹項重要的改革任務,與股權分置改革、國有獨資銀行股份制改革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