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至到期,獲取公司本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分紅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普遍戲稱,可轉債是為投資者保證本金的股票。
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壹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壹類別的每只股票都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擴展數據:
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價值:
可轉債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是對投資者有本金保障的股票。“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市場吸引力,其優勢如下:
1.可轉換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債和股票最大的區別在於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使在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壹種低息債券,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此時投資者作為債權人可以獲得固定的本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將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股息收入。
可轉債對於投資者來說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勢。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以將債券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股價下跌時,可以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益,無需轉換,到期償還本金。
2.可轉換債券的當期收益高於普通股的股息。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債的同時,可以獲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的當期收益高於普通股的股息。如果不行,可轉債很快就要轉股了。
3.可轉換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權。
可轉債為二級信用債,在償還順序上與普通公司債和長期負債具有相同的追索權,但排在普通公司債之後,與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普通股相比可以優先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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