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什麽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分手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手協議書 篇1甲方: 性別 身份證
乙方:性別 身份證
甲方與乙方高中同學、大學期間戀愛,後來女方意外懷孕,甲乙雙方商量後,乙方自願去醫院人流,後因感情不和,雙方不願繼續交往,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壹. 甲方願意壹次性賠償人民幣4500元,包括人流費,營養費,誤工費,名譽損失等壹切費用,乙方不得再要其他費用。
二. 因甲方手機和身份證被乙方拿走,現不予以追回,乙方保證不用甲方的身份證做任何事,否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三.
四. 甲乙雙方自願分手。 自甲乙雙方簽字(甲方家長帶簽)那刻起協議生效,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規定,從此劃清界線,互不幹涉雙方的生活和感情,如有違反協議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和道德的譴責.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手協議書 篇2經雙方同意,特制訂分手協議,協議簽訂之刻開始,雙方不能擋住彼此的美好幸福;及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以下規定:
(壹)分手後,要像同學那樣的相處;像朋友那樣交流;像知己那樣談心;像念人那樣的關心與支持。朋友經常聯系,但是俗忽視說的好:老死不相往來,要把過往的甘苦,歡樂,在壹起的趣事往事及***同經歷的風風雨雨,永久封存在心底深處,直到全部自然地消失在大腦的遺忘曲線裏。
(二)雙方盡量保證不見面。但萬壹偶然遇到了,停下來聊兩句然後瀟灑地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雙方應禮貌對待。
(三)分手後,雙方不能再想起對方。不能向朋友提起對方。當朋友提起對方時,應主動岔開話題,雙方不能向周圍人稱彼此為情侶關系,不能通過朋友打聽彼此的近況。
(四)雙方不能在背後說對方的壞話,不能慫恿或誘導別人說對方壞話。如果遇到有人當面說對方的壞話,應當主動出手還擊。保持雙方的面子。
(五)雙方不能再聯系對方的親戚。除了特殊的事情和正常的業務關系。若聯系對方的親戚不許有責怪心理,不能埋怨,對事不對人。
(六)分手後,雖是朋友,但不能提起往事,可以交流現狀,談未來,不能半點責怪對方的意思,學會要寬恕;學會理解;學會忘記;學會面對;學會知足
(七)有***同喜歡的音樂;有***同走過的路;有***同遊玩的地方;有吃過對方煮的飯和菜;有對方喜歡吃的東西和美好的畫面;當別人偶然提到如農校、羅源、福鼎等等字眼時;當乘坐815、802、9、23小巴士及轉乘其他車輛時;當騎車帶人或被人騎車帶時;當抱著別人或被別人抱著下樓時;以上情況出現時,不許想起對方。
(八)特別註意,即使違規思念對方,也不能讓對方知道。 更不許偷偷發信息或打電話會說思念之類的字眼。沒經對方同意,不能打擾對方的.私生活。
(九)不得以分手為借口,從事縱情,酗酒,飆自行車,欺負小朋友,也不要把分手的情緒帶到工作上生活裏,更不要墮落自己的靈魂和沖撞的行為和語言等粗暴放縱的不良行為。
(十)希望雙方今後坦然面對未來,壹切從零開始,厚積薄發,勇往直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勇攀高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光和熱。為自己的幸福努力追求,尋找目標,窮追不舍,不輕易放棄,努力顯示夢想,買房買車找對象,向幸福生活努力奮鬥,好好孝敬父母,好好相愛.
(十壹)此協議壹式兩份,雙分各持壹份,簽定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到雙方找到幸福後才失效。若雙方由於其他因素條件遲遲找不到幸福,男人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十二)此協議有欠妥的地方需要修改,有不足的地方需要補齊,修改和補齊後依然生效。
待敘補條款:
甲方:
乙方:
分手協議書 篇3協議人雙方:
男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海澱區路號室
女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室
男方與女方現因感情不合自願分手,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壹、男女雙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元撫養費,每月1日之前,女方將當月撫養費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賬號。
二、女方每月逢單周六上午九時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晚八時之前送回男方處。遇有長假及特殊情況的探視,由雙方另行協商。
三、雙方同居期間***同購買的位於北京市路號室房屋系男女雙方***有房產,分手後屬於雙方的財產份額歸女方所有,男方放棄自己在該房內的財產份額。
四、雙方無***同債務,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險及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已無其它財產爭議。
立協議人: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
分手協議書 篇4甲方:張某 身份證號:
乙方:李某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20xx年自由戀愛,又於20xx年因感情破裂協議分手。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協議解除雙方於20xx年4月15日簽訂的協議,並重新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承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其20xx年住院期間全部的住院和醫療費用,並於20xx年至20xx年期間分多次***給予乙方人民幣10.9萬元(壹拾萬玖仟元整),乙方均已收悉;此外,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再次給予乙方人民幣5萬元整(五萬元整)。即,甲方***計給予乙方15.9萬元(拾五萬玖仟元整)。
2、解除甲乙雙方原於20xx年簽訂的“分手協議”和“承諾”,其相關內容全部無效。
3、簽署本協議後,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關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為影響甲方的生活和工作。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若乙方或其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給甲方的名譽、生活或工作造成影響,乙方將承擔以下違約責任:(1)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即人民幣15.9萬元);(2)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3)向甲方支付壹次性賠償人民幣***計50萬元(五拾萬元整)。
5、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若甲方或其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給乙方的名譽、生活或工作造成影響,甲方將承擔以下違約責任:(1)承擔因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2)向乙方支付壹次性賠償人民幣***計50萬元(五拾萬元整)。
6、本協議為最終處理協議,甲乙雙方以此為斷,雙方應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7、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所有條款對雙方均公平、合理。
8、對於本協議的內容,甲乙雙方均已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雙方均明白本協議的法律後果,完全認可本協議對於雙方權利義務的處置。
9、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協議簽訂地點:
分手協議書 篇5甲方: 乙方: 性別: 男 性別: 女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至 年 月同居,於 年 月 日生育壹男孩,名 ,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壹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壹、甲、乙雙方自願分手。
二、孩子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孩子 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隨時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並可帶孩子出外遊玩,但應提前通知男方。
三、雙方***同財產的處理:
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後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同債務,任何壹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六、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手協議書 篇6中華人民***和國分手協議書
統壹編
為規範原戀愛人的分手行為及程序,保障失戀當事人及“善意”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新勝舊汰,自由選擇”的戀愛法則;並保證當事雙方在分手之後繼續“和平***處,友好交際,互相尊重,互不幹涉內政”,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戀愛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格式,凡分手者以簽訂此書面協議為有效。
第壹條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有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簽署。以虛假意思表示,趁人之危 ,因迫不得已而簽署的,可以撤消。
第二條 本協議的履行,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不得損害社會公***利益。
第三條 本協議由簽署雙方自覺履行,不由任何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任何壹方的單方面毀約,不影響另壹方繼續履行。
第四條 本協議中分手指原戀愛人壹方或雙方由於主動放棄或第三者插足而導致雙方結束戀人關系的行為。
第五條 本協議中善意第三者是指依“新勝舊汰,自由選擇”法則插足而與原戀愛人壹方相愛並帶給他(她)更多幸福的人。
第六條 甲、乙在分手後,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如下:
(壹)本著既往不咎的原則,不得追究分手的歷史責任,也無須任何自責。
但因第三者插足而分手的當事人可在不擾亂他人正常生活環境的前提下激情演唱《為什麽妳背著我愛別人》,以此對分手的歷史原因提出質疑。對於協議書格式。
(二)對待歷史,要認真總結經驗,汲取教訓,相信明天的太陽又大又紅。
(三)不得以分手為借口行大量吸煙、酗酒、發火、摔貴重物品等頹廢之事;有胡須者不得以分手為由長期不剃胡須,但有意保持獨特造型的除外。
(四)自覺調整自己的生活中心和生活目標,努力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相信“愛我的人已經飛走了,我愛的人還沒來到”。
(五)本著壹切向前看的原則,坦然面對過去,壹切從零開始。
(六)妥善保管、處理手中持有的對方書信、文字材料等物品,必要時可發回。
(七)保持好朋友間的相互聯系和重要節日的相互問候。
(八)以後的相處,不受此前壹切的影響,不刻意回避,也不得惡意攻擊。
(九)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對方授權不得向自己的繼承者提及曾經的故事。
(十)因第三者插足而分手的,可對第三者為“暗中憎恨、見面不理、有事不幫”或“相逢壹笑泯恩仇”等行為,但不得損害善意第三者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收到對方結婚請柬,如遇特殊情況,可報請國務院批準可延長時效,但延長不得超過三次,且總有效期不得超過六十年(含六十年)。
第八條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簽署雙方各自所有,任何壹方可根據自己的理解闡釋本協議,但不得影響另壹方或善意第三者的正常生活。
協議壹式兩份,甲、乙各持壹份,任何壹方撕毀協議時,得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郵編: 郵編:
電子郵箱: 電子信箱:
分手協議書 篇7分手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 年 月 日建立起戀愛關系。在交往過程中,發現雙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導致戀愛關系難以維系。現特立此分手協議,雙方應***同遵守。 條款如下:
壹、雙方從 年 月 日開始正式分手,分手後兩人不能再以情侶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親戚、朋友、陌生人冒認是對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後, 給予 補償人民幣 元或者雙方沒有任何經濟糾紛。
三、分手後雙方不得侵犯對方的自由,任何壹方不得糾纏或者騷擾對方或者對方家人,不得有幹涉對方任何活動和行為。
四、分手後雙方不得向雙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對對方不利或者影響對方名譽的言論。
五、交往期間如有專屬於對方的物品或者涉及個人隱私的物品,經對方同意後銷毀或者返還。
六、雙方應履行互相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信件、情書、短信、隱私、不能公開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壹方都不能故意破壞對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後視各自的意願決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則壹方不得強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分手協議書 篇8程華利 男 漢 1980年11月15日出生,系貴州省仁懷市合馬鎮新坪村大坡組071號,身份證號:522130198011156419
林正萍 女 漢1983年8月15日出生,系四川省古藺縣丹桂鎮仙寺村四組,身份證號:51052519830815514X 程華利與林正萍在廣東打工自由戀愛,於20xx年9月8日在當地舉行婚禮,未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於20xx年5月14日生有壹男孩,名叫程佳慶,因兩人在婚後生活中性格不合,經常吵鬧,導致感情破裂,經雙方協議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協議如下:
1、自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之日起,雙方不得幹涉各自的生活。
2、孩子扶養問題,程佳慶由程華利承擔壹切扶養義務,林正萍不得承擔;林正萍可看望孩子,未經程華利或監護人同意林正萍不得隨意帶走孩子程佳慶。
3、財產處理,婚後***裝修房子三間兩樓(主體是程華利的父母修建),另外廚房主間,豬牛圈五間,***計折價58000.00元(大寫伍萬捌仟元整),在58000.00元(大寫伍萬捌仟元整)屬程華利與林正萍***同財產由程華利補償林正萍30000.00元(大寫三萬元整),壹切財產屬程華利所有。現根據程華利的經濟狀況,先支付壹萬元現金,剩余部分貳
萬元於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在這期間林正萍不得追問程華利討要。林正萍的陪嫁及物品需要帶走的壹個月內壹次性帶走,未帶走的陪嫁及物品留給程華利與林正萍的孩子程佳慶所有。
本協議壹式兩份,程華利、林正萍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分手協議書 篇9
甲方:性別: 女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乙方: 性別:男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於年月至年月同居,於年月日生育壹女兒,名,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壹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壹、甲、乙雙方自願分手。
二、女兒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男方壹次性支付人民幣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各類費用以及由分手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並可帶孩子出外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
三、雙方***同財產的處理:
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後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同債務,任何壹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六、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