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付股利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應付國家、其他單位以及個人的投資利潤。企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合作項目,按協議或合同規定,應支付利潤的聯費業也可逗虧轎列入應付股利。
由於企業的資金通常有投資者投入,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現的利潤,在依法納稅後,還必須向投資人分配利潤。而這些利潤在應付未付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內,構成了企業的壹項負債。屬於流動負債。
二、應付股利會計處理方法
1.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4.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註中披露。
5.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應付國家、其他單位以及個人的投資利潤。企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合作項目,按協議或合同規定,應支付利潤的聯費業也可列入應付股利。
由於企業的資金通常有投資者投入,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現的利潤,在依法納稅後,還必須向投資人分配利潤。而這些利潤在應付未付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內,構成了企業的壹項負債。屬於流動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