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股和深股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壹繳納,這個稅由券商代扣,交易所代繳。債券和基金交易免征此稅。
證券管理費:成交金額的0.002%;證券交易手續費:a股,成交金額的0.00696%;b股,0.0001%按成交額;基金,按雙邊成交額的0.00975%收取;認股權證,按成交額0.0045%。a股2、3項費用合計稱為交易費用,收取交易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傭金中。
過戶費(僅限滬股通):這是指股票交易後更改賬戶名稱需要支付的費用。由於國內兩個交易所的運作模式不同,滬市采取“集中登記、統壹托管”的方式,因此只有投資者交易滬市股票和基金時才需要繳納這項費用,而深市股票交易則沒有這項費用。此項費用按交易金額的0.002%收取。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托股票成交後,按照成交金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是證券公司為客戶提供股票代理交易服務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證券公司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的手續費和證券交易的監管費。《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對a股、b股和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限額下浮制度。
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手續費等。)通常稱為手續費,深圳為0.2175‰,上海為0.1875‰,且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
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照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的傭金不足65,438美元+0或5港元的,按65,438美元+0或5港元收取。從上面的通知可以知道,股票傭金理論上只能在3 ‰到0.2175 ‰之間浮動。嚴格來說,經紀人也有人力、房租、水電等成本,還有壹些稅費,經紀人也要盈利。實際上,券商給投資者的傭金區間至少應該在0.5‰以上。到2010和1結束,北京、上海等地的新開賬戶傭金壹般是3‰,大資金有可能是1.0‰、0.8‰,只有龐大的基金或機構才有可能是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