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除息日買進的股票不再享有送配公告中所登載的各種權利。如果在股權登記日已擁有該股票,在除權除息日將該股票賣出,仍然享有現金紅利,送紅股及配股權利。
除權除息日相關符號含義
XR:意為除權;XD:意為除息;DR:意為除權除息。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壹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算法如下:
1、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4.17-0.03=4.14(元)
2、計算除權價:
送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18.00+6.00×0.3)÷(1+0.3)=15.23(元)
3、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20.35-0.4+5.50×0.2)÷(1+0.1+0.2)=16.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