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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超募倍數?

超募倍數=實際募集資金÷計劃募集資金

1,每只股票的認購上限不同。請參考新股申購的介紹網站。在所謂的IPO“市場化”後,由於IPO定價機制的缺陷,上市公司在投資項目計劃中籌集的資金多於實際計劃的,稱為超募,超募獲得的資金稱為超募。

2.實際募集資金與計劃募集資金之比超募倍數=實際募集資金÷計劃募集資金。

超募倍數≈實際股價≈預估股價。

3.上市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超過計劃募集資金(以下簡稱“超募資金”)20%以上的,適用本節規定。“超募資金”應根據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需要,提交董事會審議後有計劃地使用,使用順序如下:1。補充募投項目的資金缺口;用於在建項目和新建項目;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超募資金”在使用前應存放在募集資金專用賬戶進行管理。

4.上市公司將“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和新項目時,應當根據在建項目和新項目的進度使用;通過子公司實施項目的,應當在子公司設立募集資金專用賬戶進行管理。“超募資金”僅用於增加子公司資本金的,參照“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或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規定處理。上市公司將“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和新項目時,保薦機構和獨立董事應當發表專項意見,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和第十章要求的,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將“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和新項目時,應當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或者補充流動資金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最近12個月未投資證券的高風險投資公司,應當承諾在償還銀行貸款或者補充流動資金後12個月內不投資證券,並向社會披露。應根據實際需要償還銀行貸款或補充流動資金,原則上不得壹次性補充流動資金,並披露償還銀行貸款或補充流動資金的詳細計劃和必要性。保薦機構和獨立董事應當對償還銀行貸款或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和必要性發表意見,年度募集資金使用說明書應當對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