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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報價方式有幾種?

股票就兩種報價方式,壹種是集合競價,壹種是連續競價。

壹、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對壹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壹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壹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壹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二、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壹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擴展資料

註意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托,無論委托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托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托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壹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壹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鐘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做處理,9時25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百度百科-集合競價

百度百科-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