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程序
1.企業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資質申請材料,經審查合格並簽署意見後上報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並簽署意見後,報我廳建築管理處;
3.建築管理處受理資質申請材料,進行政策審核,註冊後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兵團所屬企業先征求兵團建設局意見)。其中,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消防等方面資質的,由建管辦送相關部門簽署初審意見。
4、在專家組和有關部門初審的基礎上,建管辦提出審查意見並送辦公室有關處室進行聯合審查;
5、建管辦將符合資質條件的企業上報分管主任簽署意見;
6、新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追加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由主任辦公會議審批(包括全部壹級企業和部分專業二級企業報建設部審批);
7.在新疆建設網上公布新設立企業和經核準資質升級的企業;
8、新設立企業按照最低級別審批,並設定壹年的臨時期限。
備註:勞務企業資質辦理程序應適當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