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譽評估方法
2.1剩余法。
這是壹種常用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商譽價值(P)=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值(W)-企業單項資產評估值之和(Z)。其中,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值可采用年收益本金法確定,即w = m/m%,其中m代表企業年收益,m%代表行業平均資產利潤率。例如,某企業年收入為1.2萬元,同行業資產平均利潤率為1.2%,企業單項資產重置成本之和為80萬元,則該企業商譽的評估價格為:p = m/m %-z = 1.2%-80 = 20。
2.2收益估值法。
它根據企業下壹年度可能創造的超額收益和行業平均資本利潤率計算其價值,其計算公式為:商譽價值=企業預計年超額利潤/行業平均資本利潤率。由於這種方法涉及商譽的預計壽命、未來超額利潤等不確定指標,在計算上具有任意性,因此應用受到限制。
2.3年金現值法。
按照商譽未來超額利潤的現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P = VI (1+R)-I .其中VI為第壹年的預期超額利潤,R為投資回報率,I為雙方約定的超額利潤持續時間。由於該方法還涉及未來收益計算的不確定性,且計算方法復雜,其實際應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2.4預期收益法。
它根據被評估企業的未來預期收益率與行業基準收益率的關系以及企業穩定收益下的商譽來確定金額。其計算公式為:商譽價值=被評估企業資產重置成本×(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率-行業基準收益率)÷行業基準收益率。其中,被評估企業的資產重置成本是指企業各項資產的重置價值之和。例如,仿照上述殘值法中的例子,采用預期收益法,該企業商譽的評估價格為:p = 80×(12/80—12%)÷12% = 20萬元,這有嚴格的前提條件,即“企業收益穩定”的前提。所以采用這種方式的企業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