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壹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是對公司的壹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債券的收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 。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發行人的身份可以多種多樣,企業可以發行,政府也可以發行,而股票只有企業可以發行。
4.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壹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壹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