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可轉債是壹種帶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分為純債和認股權證兩部分,給予上市公司壹次兩次發行融資的機會。分離可轉債是債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資產品。它們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於,債券和期權可以分開交易。2006年底頒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首次將分離的可轉換債券列為上市公司的再融資產品,並對其發行條件、發行程序、條款設定等做出了更為具體的規定。
特征閾值、高標度和大標度
沒有任期上限。
單獨可轉換債券和普通可轉換債券發行後的公司債券累計余額不超過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的40%,但單獨可轉換債券在所有附認股權行權後的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因此,在發行同等規模債券的情況下,單獨可轉債募集資金規模將是可轉債的1-2倍。
術語的獨特設計
與普通可轉債不同的是,單獨交易可轉債不存在重置和贖回條款,有利於充分發揮發行公司通過業績增長促進轉股的積極作用,避免普通可轉債發行人經常通過不斷修改轉股價格或強制贖回而不是改善公司經營業績來促進轉股對投資者的損害。而且《辦法》規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募集資金用途的,還賦予分離可轉債和普通可轉債持有人壹次回售的權利,極大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此外,普通可轉債最短期限為1年,最長為6年,但分離可轉債最短期限為1年,且無最長期限限制。
優點:首先,投資者可以獲得本息的償還,這對發行公司的經營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當權證行權價格低於正股市價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轉股或轉讓權證的方式在二級市場套利,無需擔心股票市價上漲時發行人強行贖回權證;當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高於正的股票市場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選擇放棄行權認股權證,這往往是發行人免費贈送的。
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分離可轉債品種:馬鋼股份(已推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推出)、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新鋼釩業、中化國際(獲批即將推出)、武鋼股份(待批)、民生銀行(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