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證券交易所的正常營業日。
3.基金依法擁有的各類證券,以及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
4.估價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所在證券交易所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為估值基準;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則參考同類投資產品的現行市場價格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非上市股份的首次公開發行,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照成本價估值;
(2)以配股、轉股、配股、公開發行新股方式發行的非上市股份,按照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種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行估值;
(3)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同壹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後,按照估值日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壹股票的市場價格估值;
(4)發行時有明確鎖定期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按照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的相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使用本項1)-2)分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的,應視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基金管理人認為本項1)-2)分項規定的方法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後,以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進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