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有壹個叫隆昌的米商,囤積了數千迎客米,卻在災年高價賣出。當米價下跌時,他寫了壹篇祈禱文到神崗寺,雷震死在亭外。人們認為隆昌人觸怒了上帝,用閃電把他打死作為懲罰。他們還聯名上告法院,要他孫子名利雙收。這說明了人們對隆昌人為了賺錢不顧百姓死活的痛恨和厭惡。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作為壹個現代商人,更應該註重商業道德,不能不顧仁義,做出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隆昌人這樣的奸商不是極其愚蠢嗎?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無商不奸”“無商不貪”,這種觀念早已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所謂“背信棄義”,是商業活動中偶然性、欺詐性、投機性的總稱;所謂“貪”,就是追求商業利潤最大化。在現代商業世界裏,確實有隆昌人這樣的蠢人,被利益蒙蔽了雙眼。他們幹脆把商業道德拋在腦後,渾水摸魚,弱肉強食,掛羊頭賣狗肉。這種人的行為違背了商業信譽和社會道德,必然會妨礙生意,自毀前程,這不是聰明的經營者所能采取的。人們被“無商不奸”的觀念蒙蔽了雙眼,忽略了“商業”作為社會合法行業的地位,也忽略了商業世界裏任何時候都有許多正派虔誠的商人。
黃是臺灣第二代富豪,相當引人註目。與臺灣省的許多企業家不同,他曾是腦外科專家。他五十多歲接手企業,涉足工商界。克服種種困難,他本著體面經營的信條,從零開始,從實踐中摸索經驗。秉承著“不要分責任,妳要帶頭”的理念,他很快讓自己成為了專家。
從醫生到三陽實業公司董事長,三陽實業公司在臺灣省很有名氣。在島內,說到三陽生產的“狼”牌摩托車,幾乎人人都知道。在三洋最輝煌的日子裏,臺灣省每三個摩托車手裏至少有壹個騎過三洋的產品。即使歷經40年的風風雨雨,“三羊”依然是臺灣省摩托車行業不可替代的“霸主”。
從黃接手“三陽實業公司”的那壹天起,他就壹再宣稱“體面經營”是其指導思想。他聲稱自己的賺錢哲學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什麽都不賺,也不賺乞丐的錢。”
1988年,黃毅然買下“國泰信托投資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成為該公司董事長。165438+10月11日,他正式接手這個爛攤子,進入金融行業。當時他自己說“國泰”是“火中的栗”,“國泰信托”是1985臺灣省“十信風波”中的主角。瀕臨破產,收回無望的貸款近200億新臺幣,凈值只有950萬人民幣。黃上任之初,只帶了三畝地,以“體面經營”為指導思想,在公司實行“三陽”分級負責制和獎懲制度。貸款業務的不同金額由不同級別的主管決定,同時主管也對業績的成敗承擔責任。黃個人及關聯企業不向國泰信托貸款,嚴格的制度讓“死水”再流。7年後,國泰信托的信托基金從240億元新臺幣飆升至918億元新臺幣。總資產已超過11000億臺幣。這時,黃開始涉足銀行業。
“正派經營”是黃事業成功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