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25是集合競價中唯壹真實的交易。9: 20到9:25不能取消訂單。請註意,在集合競價中取消訂單非常困難。3、高開不超過3%。
1.集合競價是指對壹段時間內收到的買賣申報進行壹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系統為例,集合競價中確定交易價格的原則是: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擇交易量最大的價格;2.高於成交價的買入申報和低於成交價的賣出申報全部平倉;3.交易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中至少有壹方已完成交易。兩個以上價格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上交所規定最小化成交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兩個以上申報價格仍符合要求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交所以最接近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中的所有交易都以相同的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第二,集合競價主要產生開盤價,然後股市要經歷壹個連續的買賣階段,所以就有了連續競價。在集合競價中未成交的訂單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格成交。此時,全國各地的投資者還在源源不斷地向滬深交易所的電腦主機輸入各種有效交易指令,滬深交易所的電腦主機也在源源不斷地向全國各地的投資者競價各種有效交易指令。主機不接受無效訂單。比如股價漲跌幅超過限制(當天上市的新股除外)。具體來說,在集合競價中,將壹段時間內的幾個委托報價或全部委托報價集合在壹起,按照不高於應價、不低於應價的原則產生壹個成交價格,在此價格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多,此價格作為全部委托交易的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