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2日或之前:股票發行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刊登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2.t日(認購日):投資者按照買入a股的常規方式提交認購指令,其中買賣方向為買入;收購價格是否符合股票發行公告的規定;認購數量:申請下限為:滬市65,438+0,000股,深市500股。認購必須是65,438+0,000股或500股的整數倍,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社會公眾股發行總量的千分之壹。
註:新股申購不能取消,每個賬戶只能申購壹次。如果有多次認購,則只有第壹次認購有效,其余無效,但無效認購資金仍會在當天凍結,第二天可以使用;投資者在辦理完新股申購手續後獲得的合同號不是配號;根據交易所規定,新股申購不收取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等費用,但可酌情收取傭金。滬深本地收1元,異地收5元,部分券商還降低了手續費。
3.T+1(資金凍結):證券營業部負責將投資者申購資金劃入證券交易所指定賬戶。如果投資者當天打印送貨單,第二天送貨單上的交易號不是分配號。
4.T+2日(驗資與配股):發行公司與主承銷商驗資,按照每1000股或500股的委托順序生成配號,確定中簽率。在營業日結束時,交易所會將匹配號碼發送回證券營業部。
5.T+3日(搖號和抽簽處理):投資者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分配號碼:在營業部大廳查詢證券營業部張貼的所有投資者新股分配號碼;打印送貨單,送貨單上的交易號為新股分配號;通過自助系統(包括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來查詢新股分配號碼;當日,主承銷商組織抽簽確定並公布中簽結果。交易日結束時,證券交易所將中簽結果返回證券營業部。
重要提示:新股數量按每1000股或500股進行分配,按時間順序連續分配,不中斷。
6.T+4日(資金解凍):證券營業部將在該日解凍申購不成功的期末資金。當日,投資者可通過兩種方式查詢中簽情況:壹是投資者可根據T+3日獲得的配號,查詢主承銷商在證監會指定報紙上公布的中簽號碼。如果他們匹配號碼的後幾位數字與中獎號碼相同,則為中獎,如果不同,則說明他們沒有中獎。每個中簽號碼可認購1000股或500股新股。二是直接查看解凍後妳賬戶的資金有沒有減少或者股票余額有沒有被新股認購,從而確定妳是否中了彩票。
註:(1)新股T+4申購當日釋放的資金在交割單上顯示為“賣出”,交易份數等於投資者原申購的份數。(2)新股申購T+4日搖號在交割單上顯示為“買入”,賣出份數為投資者中簽的份數。(三)新股申購期間指定交易的變更。如果某日投資者申購新股但取消指定交易,該投資者的新股數據會傳輸到申購席位,投資者應在原申購席位進行查詢。
新股申購應註意的問題:
1.認購新股,必須在發行日前設立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賬戶。投資者可使用其賬戶認購認購日(以下簡稱T日)發行的新股,認購時間為T日上午9: 30-11: 30,下午6:00-3:00。
二、每個賬戶只能認購同壹只新股壹次(不包括基金和可轉債)。重復訂閱,只有第壹次訂閱有效。
第三,上交所規定每壹認購單位為65,438+0,000股,認購數量不少於65,438+0,000股。超過65,438+0,000股的,必須是65,438+0,0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網上發行的社會公眾股數或9,999.9萬股。深交所規定認購單位為500股,每個證券賬戶的認購委托不少於500股,超過500股的數量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網上定價發行數量,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四、新股申購不可撤銷,新股申購期間指定交易不可撤銷。
五、申購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壹個申購號碼,同壹申購號碼連續。
六、每個中簽號碼只能認購1000股(或500股)。
7.新股上市日期經證券交易所核準後,應當在指定的證券報上公布。
八、認購網上定價發行的新股必須提前繳足。
其他規則
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申請,網上發行資金申購時間可縮短壹個交易日。認購流程主要適用於發行A+H新股,但也可由個別只發行a股的公司經同意後采用。
訂閱流程如下:
(1)投資者認購(T日)。認購當日(T日)按照發行公告和認購方式進行認購。
(2)資金凍結、驗資、劃撥(T+1)。申購日後第壹天(T+1),結算公司將凍結申購資金。下午4點前,認購資金必須全部到位,結算公司配合交易所指定的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交易所實際到位的資金作為有效認購進行編號(即下午4點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驗資、確認有效認購並編號)。
(3)抽獎及抽獎處理(T+2天)。申購日後第二天(T+2日)公布確定的發行價格和中簽率,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搖號和中簽。
(4)資金解凍(T+3天)。申購日後第三天(T+3日)公布中簽結果,並按有關規定解凍資金和支付新股申購資金。
新規則規定:“網上申購期間,投資者應當以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填寫價格區間上限的委托單”。所以和以往不同的是,投資人委托的價格應該是價格區間的上限。如果確定的發行價格低於價格區間上限,差額部分將返還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