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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實消費基金封閉期

壹、、嘉實新消費股票基金(001044)2月份發行,按正常流程,封閉期至5月末。

二、1、嘉實新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15年1月23日《關於準予嘉實新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復》(證監許可 [2015 ]111號)註冊募集。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嘉實新消費股票,基金代碼:001044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註冊登記機構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自2015年2月16日至 2015年3月18日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代銷機構的網點公開發售。

6、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櫃臺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壹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7、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壹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壹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8、投資者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9、銷售網點(包括直銷中心和代銷網點)受理申請並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成功應以基金註冊登記與過戶機構(即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0、本公告僅對"嘉實新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嘉實新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5年2月11日《中國證券報》的"嘉實新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1、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發售相關事宜。

12、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代銷機構咨詢。

13、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85712266,或者全國統壹客戶熱線400-600-8800(免長途話費)咨詢購買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5、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壹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壹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等等。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非上市中小企業采用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債券。由於不能公開交易,壹般情況下,交易不活躍,潛在較大流動性風險。當發債主體信用質量惡化時,受市場流動性所限,本基金可能無法賣出所持有的中小企業私募債,由此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屬於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基金品種,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 1.00 元面值發售並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 1.00 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後,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 1.00 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壹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