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股場外期權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
建倉交易日的9:30——14:30為當時成交(成交時間大概5分鐘);14:30之後的提交為第二天成交。
平倉建倉成功後的第二天即可行權,最長時間為買入期權的行權期。
2、行權期和方式:
行權期分為2周——12周(目前是1-3個月)行權期越長相應的權利金越高;
行權方式為美式行權,也就說在期限內任何時間(除建倉當天)獲利都可以選擇行權;
若股票遇到停牌,停牌時間沒有超過行權期那麽不受影響;超過行權期那麽按照復牌後第壹天的開盤價成交。
3、不能買入的股票
(1)停牌的股票,ST股票,復牌沒有超過壹個月的股票,三個月的次新股
(2)開盤漲停或者跌停的股票
(3)開盤漲跌超過8%的時候,若有回撤至8%以下情況可買進
4、券商強制平倉和風控原則
(1)券商會在連續漲停3個(滬深個股)中小板連續兩個介入強制平倉機制對沖自身風險
(2)中間不連續漲停不累計
二、申報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單位:張
個股期權最小價格變動單位:0.001元/每股
如果標的資產為股票:限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0張。市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如果標的資產為ETF:限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0張。市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三、限購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對個人投資者實行限購制度,也就是說規定個人投資者買入期權開倉的資金規模不得超過其在證券賬戶資產的壹定比例。
限購制度具體標準如下:
個人投資者用於買入期權的資金規模不可以超過下面的最大值:客戶在證券公司的賬戶資產的10%,或者前6個月,如果指定交易在該公司不足6個月,按實際日期計算。日均持有滬市市值的20%,已申請並獲交易所批準的套期保值、套利額度賬戶除外。買入額度按上取整十萬取值。
(1)限倉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實行限倉制度,也就是說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規定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壹標的所有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量。按單邊計算是指:對於同壹合約標的的認購或認沽期權的各行權價、各到期月的合約持倉頭寸按看漲或看跌方向合並計算。具體說來,認購期權權利方與認沽期權義務方為看漲方向,認購期權義務方與認沽期權權利方為看跌方向。
(2)限開倉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還實行限開倉制度,即對同壹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認購期權實行限制開倉的制度。
只針對股票認購期權,在任壹交易日,同壹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合約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超過合約標的流通股本的30%。首次日終未平倉合約持倉達到28%時,交易所將在下壹交易日開市前向市場進行提醒。當上述比例低於28%時,本所自次壹交易日起解除該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