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交易市場,簡稱OTC市場,通常是指店頭交易市場或櫃臺交易市場,但如今的OTC市場已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櫃臺交易市場,有些國家在櫃臺交易市場之外又形成了其他形式的場外交易市場。
1、櫃臺交易市場 它是通過證券公司、證券經紀人的櫃臺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該市場在證券產生之時就已存在,在交易所產生並迅速發展後,櫃臺市場之所以能夠存在並達到發展,其原因有:
(1)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嚴格的上市條件,客觀上需要櫃臺市場的存在。
(2)櫃臺交易比較簡便、靈活,滿足了投資者的需要。
(3)隨著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發展,櫃臺交易也在不斷地改進,其效率已和場內交易不相上下。
2、第三市場:是指己上市證券的場外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產生於1960年的美國,原屬於櫃臺交易市場的組成部分,但其發展迅速,市場地位提高,被作為壹個獨立的市場類型對待。第三市場的交易主體多為實力雄厚的機構投資者。第三市場的產生與美國的交易所采用固定傭金制密切相關,它使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變得非常昂貴,場外市場不受交易所的固定傭金制約束,因而導致大量上市證券在場外進行交易,遂形成第三市場。第三市場的出現,成為交易所的有力競爭,最終促使美國SEC於1975年取消固定傭金制,同時也促使交易所改善交易條件,使第三市場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3、第四市場 它是投資者繞過傳統經紀服務,彼此之間利用計算機網絡直接進行大宗證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場。第四市場的吸引力在於:
(1)交易成本低。因為買賣雙方直接交易,無經紀服務,其傭金比其他市場少得多。
(2)可以保守秘密。因無需通過經紀人,有利於匿名進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不沖擊證券市場。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內進行,可能給證券市場的價格造成較大影響。
(4)信息靈敏,成交迅速。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運用,可以廣泛收集和存儲大量信息,通過自動報價系統,可以把分散的場外交易行情迅速集中並反映出來,有利於投資者決策。第四市場的發展壹方面對證交所和其他形式的場外交易市場產生了巨大的壓力,從而促使這些市場降低傭金、改進服務;另壹方面也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提出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