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金融商品轉讓營業稅是否可以這樣理解:賣出價格不扣除賣出過程中的所有稅費,但買入價格確實扣除了所有稅費?

金融商品轉讓營業稅是否可以這樣理解:賣出價格不扣除賣出過程中的所有稅費,但買入價格確實扣除了所有稅費?

進價和賣價都不含稅,都是純成交價。標題中有“含”或“含”字樣的,應折算成售價或不含稅售價。

買價和賣價都是指原價,也就是證券本身的價格。進價不包括購買過程中繳納的各種稅費,售價不得從稅費中扣除。稅法這樣表述是因為買賣過程。

中都要交稅費。買證券就有資本流出,繳納稅費也是資本流出。它們是同壹個貨幣流向,所以購買價格不能包含購買過程中繳納的各種稅。

比如購買過程。

,股票價格為10元,稅金為1元,稅法認定的應稅價值為10元。賣出證券時發生資金流入,繳納稅費就是資金流出。它們是不同的流量,所以不能扣除售價。

不含稅和費用。比如售價15元,稅1元,那麽計稅價格就應該是15元。

題目中有三種可能的情況:

1.如果購買價格為50萬元,支付相關費用和稅費1.3萬元;售價78萬元,相關費用和稅費654.38+0.33萬元。這裏給出的買入價和賣出價都是參考原價,計稅依據= 78-50。

2.如果進價為50萬元,含已付相關稅費654.38+0.3萬元,售價為78萬元,含已付相關費用和稅費654.38+0.3萬元,其中進價含稅費,應剔除原價計算,計稅依據= 78-(50-654.38+0.3)。

3.如果購買價格為50萬元,支付相關費用和稅費654.38+0.3萬元;售價為78萬元,扣除相關費用和稅費後為1.33萬元。這裏的售價已經扣了稅,應該恢復原價。計稅依據= 78+1.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