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創業板實施註冊制之後,其交易規則發生了壹些變化,新股申購也煥然壹新,導致很多投資者不知道怎麽申購,不知道需要滿足什麽樣的條件,下面壹起來看看創業板註冊制後如何申購新股的相關介紹。
創業板註冊制後如何申購新股?
1滿足申購新股條件: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符合關於持有市值的要求,即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
2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創業板股票的個人投資者可繼續參與核準的創業板股票交易。但普通股票投資者如欲參與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的發行、購買和交易,應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披露聲明。
3計算可申購額度,根據網上投資者持有的市場價值,可以確定網上認購額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請壹個單位,5000元以下部分不計入認購限額。同時,每個新股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4及時繳款,網上投資者提交創業板新股網上認購委托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認購新股成功後,投資者應根據中標結果履行資金結算義務,以確保賬戶在T+2日有足夠的認購新股資金。
交易制度主要有以下4方面變化:壹是提高市場活躍度,將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二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三是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豐富市場流動性管理手段,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四是促進多空平衡,完善兩融制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