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具有抵稅作用;另外債券投資人比股票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低,因此其要求的報酬率也較低。故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要低於普通股。
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債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費用,債券持有人除獲取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因而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在息稅前利潤增加的情況下會使股東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壹般屬於長期資金,可供企業在1年以上的時間內使用,這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債券籌資的對象十分廣泛,它既可以向各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籌資,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單位、個人籌資,因此籌資比較容易並可籌集較大金額的資金。
債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當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時,易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破產清算。因此籌資企業在發行債券來籌資時,必須考慮利用債券籌資方式所籌集的資金進行的投資項目的未來收益的穩定性和增長性的問題。
因為債權人沒有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為了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安全,通常會在債券合同中包括各種限制性條款。這些限制性條款會影響企業資金使用的靈活性。
債券籌資是指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的方式。債券籌資是企業壹種重要的籌資方式,其籌資範圍很廣。若發行的債券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債券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流通。
現階段,發展我國企業債券籌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債券融資是企業資金需求的必要手段。資金不足是目前企業普遍面臨的壹個困難,其根源在於大量的資金需求與資金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企業謀求發展導致資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現代企業強調與大資本的結合,其發展特點是“大投入,大產出;小投入,不產出”。因此,要想在國內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只有靠強大的資金實力作後盾。
加入WTO後,國內企業越來越直接地面對國外市場的挑戰。因此,為了做大、做強我國的企業,在現有籌資方式不能保證企業資金需求的情況下,考慮發行債券籌資是十分必要和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