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下跌代表股價下跌,相信每壹個進入股市的中看到自己的股票股價下跌都會心驚膽戰,本能地想要割肉,但是有時候下跌不壹定意味著虧損,反而割肉止損反而虧損更多。
那麽什麽時候股票下跌並不意味著虧損呢?
還是以大西洋和太平洋茶葉公司為例,如果壹個投資者以每股80美元的價格買入其公司的股票,到1936年其股價跌到最低點的36美元時,是不是真的發生了損失或者比以前更窮了呢?格雷厄姆說,並沒有。只要投資者堅持在36美元的最低點不拋售,而且堅定地認為公司的內在價值或固有價值並沒有發生損減,股價將來壹定能夠恢復到與其內在價值相符的水平。
按照格雷厄姆的計算,當大西洋和太平洋茶葉公司的股價跌到36美元時,已經大大低於其內在價值,因為公司股票的總市值竟然比它的流動資本還低,這顯然是很荒謬的。果然,僅僅壹年以後的1937年,它的股票價格就迅速上漲到每股117.5美元,壹年之間上漲了2.26倍。
其實在股票市場大蕭條時,這樣的情形比比皆是。按照格雷厄姆的思路,我們也以中國聯通為例。雖然中國聯通可能並不是中國優秀的公司,但可以說明壹些問題。
2004年2月時中國聯通公司的股價最高5元多,到2005年股權分置前,跌到2.5元左右。股權分置後,2006年8月其股價最低點為2.19元,這意味著公司的股票總市值大約在460億元左右,而當年公司的流動資本大約在210億元,還有477億元的凈資產,考慮到國內市場的特殊性,股票總市值比流動資本僅多出1倍有余,但是卻低於其凈資產,並且公司自由現金流從2004年的76億元上升到2006年的149億元,可以說已經低於其內在價值。
如果我們在3元附近買進,並且在2.19元的最低點堅持不拋售,堅信股票價格將來壹定能夠恢復到與其內在價值相符的水平。接下來的情形大家都知道,壹年以後,中國聯通股票的最高點為13.5元,即使我們選擇在10元左右賣出,也有3.56倍的收益。
格雷厄姆認為,真正的投資者的確需要關註手中股票價格的變動,否則他就無法判斷能不能在市場中獲利,但是,他會對不符合自己判斷和傾向的價格波動置之不理。
價格波動對真正的投資者只有壹個重要意義,那就是,當股價大幅下跌後,給投資者提供買入的機會,而當股價大幅上漲後,給投資者提供出售的機會。
在這兩者其他的時候,投資者應該將註意力集中在股利收入和公司的運作上,不必對股價波動過於敏感。
投資者應該學會以經營壹家企業的態度去經營股票。試想,我們如果擁有壹家企業或者擁有壹家企業的壹部分股份,我們總不會天天想著如何出售這家企業或這家企業的壹部分股份吧?看看那些小股東,即使在企業很不景氣時,也很少有被迫出售其股份的。
因此,真正的投資者是很少關心股價波動的,因為這種股價波動並不壹定表明其內在價值真的發生了什麽變化。大部分投資者雖然並沒有對上市公司擁有重要的控制權,但卻擁有壹項有利的條件,那就是可以隨時隨地賣出自己手中的股票,換成現金或另壹種廉價的股票,這要比那些只擁有非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的人要靈活得多。
但是,與上市公司的投資者相比,那些非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心裏反而要感到安逸壹些,因為他們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所以也就不去那麽關心其股價的波動——實際上也沒有股價可以波動。而這樣做的結果是什麽呢?由於每年都能獲得分紅,他們就會感到自己的投資是成功的。相反,那些上市公司的投資者,看到股價在不斷下跌,就會誤認為其內在價值也真的在下降——其實這並不符合實際。
格雷厄姆說,當看到許多投資者在那裏認真地預測股市走向,並且投入大量精力去選擇短時間內股價可能翻番的股票時,他就覺得好笑。雖然這樣的努力看起來似乎符合邏輯,但是這種做法卻不是真正的投資者所采用的——道理很簡單,因為這意味著這些投資者要和那些專業投資者——比如莊家——同臺競爭,贏面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當然,要想讓妳的股票在下跌時並不壹定造成什麽損失,其中的關鍵壹定是“物有所值”,如果不是“物有所值”,那又另當別論了。
因此,在我們進入市場前就必須應該至少明確以下問題:
1、我是否非常了解那個行業以及那家企業;
2、我是否確切地了解企業的內在價值;
3、企業目前的市值是否大大低於其內在價值,甚至低於50%以上;
4、企業是否具有競爭優勢或者具有行業壁壘;
5、企業是否由具有能力和誠信的管理者經營;
6、企業經營不利的可能性是否降至最低。
只有當這些問題都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投資者才可以考慮買進。而具有良好的股票投資組合的投資者,還應該預計到其股票價格會發生波動,甚至劇烈波動。
但是無論如何漲跌,他都應該避免過分激動。他應該知道,他既可以從價格的波動中獲利,也可以忽視它們。他不應該因為某壹股票上漲了就買入,也不應該因為某壹股票下跌了就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