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企業不能二選壹,也就是說,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這就奠定了兩者之間的競爭關系。
上交所成立於6月26日,1990,165438,而深交所僅比上交所晚半個月。兩者成立時間如此接近。然而,雖然它們是競爭的,但也存在差異,以避免成為完全同質的市場,這將豐富市場,使投資者的選擇更加全面。
首先,兩家上市公司的側重點略有不同。在上交所上市的企業壹般都是大中型企業,而在深交所上市的更多是風險投資企業和中小企業。
其次,他們的托管制度不盡相同。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只能由壹家券商托管,深交所上市的股票可以由全國性券商托管。
上交所實行全面的指定股票交易制度,可以簡單概括為:自動托管、萬能申購、去哪兒買賣、無限轉讓。但深市投資者持有的證券只能在其選擇的證券營業部進行管理。
證券營業部負責管理其名下證券的詳細信息。同時,投資者在任何證券營業部的任何證券托管都自動托管在證券營業部,投資者的賣出行為只能在證券托管營業部實施。
在兩市建立後的很長壹段時間內,由於主要的大中型企業都在上面上市,上市在市場成交量、市場融資、投資者參與度等方面都遠遠優於深交所。這是因為股票市場上市公司的性質存在差異。
隨著深圳股市近年來的發展,我們發現上交所的強勢地位已經悄然發生了動搖。2004年和2009年,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在深交所推出,但市場上大部分IPO資源逐漸向深交所聚集。創業板迅速崛起。
與此同時,我國在科技創新板開展註冊制試點,創業板準入門檻不斷降低,越來越多的初創企業進入深交所,這就像是壹場新老經濟的PK。以深交所為代表的新經濟充滿活力,以上交所為代表的舊經濟紮根洪妙。
舊經濟的穩固基礎和新經濟的活力PK,壹個是上交所,壹個是深交所,風險和收益並存。就像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企業員工,不同的職業發展,就像象牙塔壹樣,總有壹個想出來,壹個想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