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是反映股票價格在不同時點變化的相對指數。通常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固定的基期價格進行比較,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計算股票指數有三種方法:壹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方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是先計算出每個樣本的股票指數。加起來,得到總數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 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指數使用這種計算方法。
(2)綜合方法
綜合的方法是分別將樣本股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相加,然後比較得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替換數字:
股價指數=(8+12+14+18)/(5+8+10+15)= 52/38 = 136.8%。
即報告期股價較基期上漲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沒有考慮到各種樣本股的流通和交易量不同,對整個股票市場股價的影響不同等因素,所以計算出來的指數不夠準確。為了準確計算股指,需要添加權重,權重可以是成交量,也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根據各期樣本股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其權重可以是交易股數和股票流通量。根據時間劃分,權重可以是基本期權的數量或報告期權的數量。以基期(或流通盤)交易股數加權的指數稱為拉斯貝爾指數;以報告期內交易(或流通)的股票數量加權的指數稱為牌價指數。
拉斯貝爾指數側重於基期(或流通盤)的交易股數,派旭指數側重於報告期(或流通盤)的交易股數。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士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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