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協議雙方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企業名稱)(以下簡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者姓名)(以下簡稱“投資者”)
二、協議內容
1.配售股份
**向投資者配售股份(以下簡稱“配售股份”),具體數量和價格如下
配售股份數量
2.支付方式
(1)投資者應在簽署本協議後(含簽署當日)的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全部配售總價。
(2)**應在收到全部配售總價後(含收到當日)的5個工作日內,將配售股份轉入投資者的賬戶。
3.股權轉讓
投資者在持有配售股份期間,有權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但在轉讓前,應提前向**提交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轉讓。轉讓價格不得低於每股價格。
4.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個月。協議期滿後,雙方可以協商續簽。
(2)本協議的簽署、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法律。
(3)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協議簽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者)
1.協議雙方的身份、**、**等必須清晰明確。
2.配售股份的數量、價格、總價等必須詳細列出。
3.支付方式必須具體說明。
4.股權轉讓的條件和限制必須明確。
5.其他條款必須完整、詳細、清晰,並要求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6.協議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違反法律政策。
7.協議書必須保存原件,以備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