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臺灣21全部可轉債對a股總股本的稀釋壓力為4.09%,對流通股本的稀釋壓力為4.42%,對流通股本的稀釋壓力相對較低。
3.泰華新材目前年化波動率約為47.17%,長期240天年化歷史波動率約為39.32%,在可轉債中處於較低水平。20日年化波動率為31.90%,低於歷史均值(39.46%)。
4.當泰華新材燃氣股價為65,438+06.3元時,轉股價值為96.62元,對應的可轉債價格為65,438+022.35元~ 65,438+023.55元。當泰華新材燃氣的股價為12.8元~ 20.5元時,對應的可轉債市值約為65440元。
在之前的指數計算中,只要所有的權利都在市場上交易,流通股就算作流通股,這樣公司發起人、國有股或戰略投資者的股份壹旦獲得流通權,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最新發布的滬深300指數對流通股做了定義:流通股比例是指剔除以下基本非流通股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①公司創始人、家族、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有的股份;
②國有股;
3 .戰略投資者持股;
(四)凍結股份;
⑤有限員工持股;
6.交叉持股等。
根據上述定義,國有股、保薦人股等很多股票即使取得了流通權,仍然沒有納入指數,所以在股改基本完成、新股全流通的背景下,這壹規定對未來的指數計算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例如,寶鋼股份(600019)在2008年8月19之後,現由寶鋼集團持有。
65,438+03.72億股(目前寶鋼股份流通股47.3億股)將全部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些股票會被納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定義,這些股票不會被納入指數。
再如中國銀行(601988)上市三年後,中央匯金持有的171325萬股(中國銀行目前股份為433100萬股)全部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部分股份會被納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不會被納入。顯然,在很多原始國有股和法人股可以陸續上市的情況下,流通股的不同定義對其在指數中的權重影響很大。
按照原處理辦法,成份股控股股東的權重在股份限售期滿後會發生較大變化,而超級大盤股控股股東的股份限售期滿後,
它對指數的影響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會減少這種變化。
問題是,如果在市場上出售有流通權的國有股和方正股份,是否要修改成分股的權重,並沒有明確的說法。此外,指數編制方案並未對交叉持股(壹般來說是指上市公司之間的交叉持股)給出明確定義,因此很可能意味著中證指數公司未來將對指數中部分股票的權重擁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
和總股本:
總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股份總數,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壹部分。對於全流通股份,總股本=流通股本。
總股本是股東投入的全部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每股收益是指每個股東資產的利潤;凈資產是所有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折舊後的剩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