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權利或股票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權激勵中,激勵對象是無償獲得或基本上不用現金,就能獲得這種權利;在股權激勵中,激勵對象必須拿出壹部分現金才能獲得股份或股票。
壹、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壹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壹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壹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二、股權激勵:又稱為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或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
三、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質押標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四、期權是擁有未來壹段時間後(或壹段時間內)行使某種行為的權利(比如按約定價格購買股權,按約定價格出售商品),而且可以由擁有者決定是否行使這個權利。股權是證明擁有者擁有對某個資產獲得經營收益、對經營決定進行表決的權利。
五、股票期權壹般是壹種無義務的權利。無義務是指壹旦給予激勵對象以股票期權,激勵對象不需要為期權支付對價,只在將來行權時才支付行權價格取得股票,當然也可以放棄行權;期股激勵壹般是有義務的權利,即激勵對象取得期股壹般需要支付對價,當然實踐中為加大激勵幅度也可以采取不需要對價無償獎勵的方法。
六、股票期權持有者只有期待兌現實股的權利,沒有其他股份權利。期股持有者則不同,享有股份收益權等權益,但股份所有權與表決權則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