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調研、文秘、接待、督查、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安保、會議組織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性稿件的起草;負責執法檢查、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
2.財務審計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對下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指導、統計、審計和監督;負責全市房地產交易業務量的統計上報;負責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各項經濟指標的執行。
3.房改指導科(掛住房保障科牌子)的主要職責是:承擔城鎮住房困難和廉租住房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市政住房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指導企業進行房改;做好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的規範性文件和發展規劃,申報全市住房保障建設項目,制定住房保障對象資格標準,購買經濟適用房、租賃廉租房、租金補貼的審批和發放等。,並對各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
4.房產管理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房管,房產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年度房源報表和租金計算統計上報,制定住宅發展規劃。
5.房地產交易科的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房地產產權登記管理、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和交易市場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房地產交易機構、中介機構和評估機構的資質審批;管理房地產市場。
6.調控信息科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房地產管理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監督檢查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依法組織查處違法事件;負責承辦相關行政復議、應訴和信訪工作;負責收集和發布相關房地產信息,提供房地產咨詢服務;指導全市房地產管理信息網絡的建設。
7.泰安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宣傳貫徹上級物業管理政策法規,起草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組織並參與舊住宅小區的改造;參與住宅小區的規劃審查和綜合驗收;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查處違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指導縣(市、區)房地產管理部門開展物業管理。
8.泰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主要職責: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買賣、面積測量、租賃、置換、抵押、典當;承擔市政府委托的房地產估價任務,出具估價報告;核發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9.泰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辦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的相關手續;負責組織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項目的招標、建設管理和竣工驗收;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管理。
10,房管所主要職責:負責市區直屬公房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