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指美國存托憑證;CDR是指中國存托憑證
美國存托憑證(ADR)是壹種在美國廣為使用的適用於外國公司在美上市的解決方案。與發達國家資本市場具有多層次性壹樣,美國存托憑證這壹交易品種自身也具有多層次性,它不但能應用於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超大型優質公司,也同樣可以應用於很多需要賣“原始股”騙錢維生的超小型垃圾公司。
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國存托憑證)的首字縮寫。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當地保管銀行,由中國境內的存托銀行發行、在境內A股市場上市、以人民幣交易結算、供國內投資者買賣的投資憑證。但是,CDR並不是IPO(首次證券發行)的概念。
區別:
1、股票(證券-國外)銷售只限於國內(中國、英國、德國等等)
優點:股東享有投票權、公司被收購時的否決權(投票形式)。
弊端:中國股民無法投資在外地上市的中國企業。(CDR)
2、對發行股票的企業而言:ADR/GDR
讓中國股民能夠分享在外地上市的中國企業的成功(GDR)。
優點:免去了當地嚴格的監管,只需按時呈報報表,適時公布企業信息;打響公司的國際知名度(ADR)。
弊端:通過金融中介公司存托、處理。有固定的手續費、管理費。
3、在當地上市(證券-NASDAQ/NYSE/HKEX)
優點:享有如同在當地上市的流通量;集資渠道容易。
弊端:申請上市的條件比較苛刻(NASDAQ/NYSE與ADR相比);面臨嚴格的會計審計。
總的來說,ADR/GDR購買時,基本與股票無異,流通量大,買賣手續簡單。可通過本地市場購買,無需往外地投資或通過金融中介公司投資,也避免了買賣外匯的環節。買賣時間根據本地證券交易所的時間買賣。但沒有股東的投票權。
擴展資料:
存托憑證(Depository Receipts,簡稱DR〕,又稱存券收據或存股證。是指在壹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屬公司融資業務範疇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憑證壹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1927年,美國人J.P摩根為了方便美國人投資英國的股票發明了存托憑證。
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的某壹公司為使其股票在外國流通,就將壹定數額的股票,委托某壹中間機構(通常為壹銀行,稱為保管銀行或受托銀行)保管,由保管銀行通知外國的存托銀行在當地發行代表該股份的存托憑證,之後存托憑證便開始在外國證券交易所或櫃臺市場交易。存托憑證的當事人,在國內有發行公司、保管機構,在國外有存托銀行、證券承銷商及投資人。從投資人的角度來說,存托憑證是由存托銀行發行的幾種可轉讓股票憑證,證明定數額的某外國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該銀行在外國的保管機構,而憑證的持有人實際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權力與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憑證壹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
參考資料:
adr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