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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金融衍生品嗎?

金融衍生品目錄[隱藏]

金融衍生品概述

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類型

[編輯此段]金融衍生品概述

金融衍生品是指其價值取決於基礎資產變化的合約。這種合同可以是標準化的,也可以是非標準化的。標準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性、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準化的,所以大部分子合約都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比如期貨。非標準化合同是指上述事項由交易雙方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點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繳納壹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而不需要實際的本金劃轉,合約壹般以現金利差結算。只有在到期日通過實物交割履行的合同才要求買方支付全部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越大。

[編輯本段]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金融衍生品具有以下特征:

1,零和博弈。即合約交易雙方(因為可以在標準化合約中交易,所以不確定)的損益是完全負相關的,凈損益為零,所以稱為“零和”。

2.跨期。金融衍生品是指交易雙方通過預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等因素的變化趨勢,同意在未來某個時間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進行交易的合約。無論哪種金融衍生品,都會影響交易者未來或未來某個時間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征非常突出。這就需要交易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走勢進行判斷,判斷的準確性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在這裏,金融衍生品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密切相關,規則發生變化。通常情況下,與基礎變量相關聯的金融衍生品的支付特征在衍生品合約中約定,其聯動關系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非線性函數或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預測和判斷的準確性。基礎工具價格不可預測的變化決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損益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品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衍生產品的交易采用保證金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本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壹定比例即可。保證金可分為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在交易所交易時采用盯市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投資者就會收到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就會被強制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編輯本段]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價格發現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好的壹面和壞的壹面。如果規避了風險,就必須有人承擔。衍生品的高杠桿就是把巨大的風險轉移給願意承擔的人。這樣的交易者被稱為投機者,而那些規避風險的交易者被稱為套期保值者,其他交易者被稱為套利者。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上述功能。

金融衍生品的不當交易會導致巨大的風險,有些風險甚至是災難性的。國外有巴林銀行事件、寶潔事件、LTCM事件、信托銀行事件、中國銅儲備事件、中航油事件。

[編輯本段]金融衍生工具的類型

(1)按產品形態可分為遠期、期貨、期權、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個價格買賣壹定數量和質量的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化合約,規定了合約的到期日以及買賣資產的種類、數量和質量。遠期合同是買賣雙方根據各自的特殊需要簽訂的合同。所以期貨交易流動性高,遠期交易流動性低。

互換合同是內部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壹定時期內相互交換壹定資產的壹種合同。他說,更準確地說,互換合同是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壹時期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同。利率互換合約和貨幣互換合約較為常見。如果互換合同中規定的互換幣種是同壹幣種,則為利率互換;如果是外幣,就是貨幣互換。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同規定了在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賣特定種類、數量和質量的初級資產的權利。期權合約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準化合約和在櫃臺交易的非標準化合約。

(2)按初級資產大致可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如果再細分,股票類別包括具體股票和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別包括不同貨幣之間的比率:商品類別包括各種大宗實物商品。詳見表3-1。

表3-1基於原始資產的金融衍生產品分類

標的主要資產的金融衍生品

利率短期存款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互換合約等。

長期債券、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等。

股票、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股指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合約等。

貨幣各種即期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互換合約等。

商品各種實物商品、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互換合約等。

(3)按交易方式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是指所有供需雙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的特點是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清算和履約擔保。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的需求不同,交易所提前設計標準化的金融合約,投資者選擇最接近自己需求的合約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都集中在壹個地方交易,增加了交易的密度,壹般形成壹個流動性很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壹些標準化的期權合約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模式。

場外交易又稱場外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方式。這種交易有多種形式,可以根據每個用戶的不同需求設計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特定要求,銷售衍生品的金融機構需要具備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由於每筆交易的清算都是由交易雙方進行的,所以交易的參與者僅限於信用高的客戶。掉期和遠期是場外交易的代表性衍生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式來看,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總持倉量的42%,其次是掉期(27%)、期貨(18%)、期權(13%)。從交易對象來看,以利率互換和利率遠期交易為代表的利率相關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份額最大,占62%,其次是貨幣衍生品(37%)和股票及商品衍生品(1%)。從1989到1995的6年間,金融衍生工具的規模增加了5。各種交易形式和各種交易對象的差距不大,整體在高速擴大。

到目前為止,國際金融領域流行的衍生品有四種:掉期、期貨、期權和遠期利率協議。采用這些衍生品的主要目的是保值或投機。但是,這些衍生品的存在和發展有其前提條件,即發達的遠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