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上市交易的新股普遍受到大資金追捧,導致波段巨大,引發交易風險,因此交易所做出了限制和防範措施: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就完善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股票上市首日全職投資者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65,438+發行價格的0.44%,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無效。
有效申報價格區間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為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采用集合競價方式,有效競價幅度為發行價的20%。
超過開盤有效競價範圍,但未超過有效競價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與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範圍時,交易主機會自動取出申報,參與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階段無開盤價的,開盤價為當日第壹筆成交價格。
三。日內成交價較上市首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的,交易所將臨時停牌30分鐘。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或取消申報。復牌時,已受理的申報恢復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的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若臨時停牌時間超過14: 57,將於14: 57恢復交易,並以集合競價方式恢復接受申報。
4.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
在收市競價階段不允許取消申報。
5.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集合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新成交價的65,438+00%,但不得超過全天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IPO初期交易監管相關事宜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