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東,可以在退市整理期內賣出股票,及時止損。在退市整理期,還是有投資者願意接盤的,因為有的退市公司可能會重新上市,有的投資者在趁股價低炒作。如果不願意承擔相關風險,就把股票止損扔掉。
2.退市期結束後,股票將掛牌轉讓,也就是俗稱的三板市場。三板市場業績好的股票每周交易三次(周壹周三周五),業績差的股票每周交易壹次(每周五)。原股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托管手續,在三板市場交易股票。
3.如果上市公司破產,其資產將被清算。清償債務後,如有剩余資產,股東可分得壹份;如果資產資不抵債,投資者可能會遭受損失。
ST是指被國內上市公司特別處理的股票,也是退市風險警示。因此,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警示退市風險的股票。如果壹只股票的名字前面有st,這是對市場的壹種警示,說明這只股票有投資風險。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對財務狀況異常等財務狀況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
其中,異常主要指三種情況:
1.上市公司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2.市政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交易,直至負有披露義務的當事人公告之日開市後壹小時。就新股而言,上市當天盤中股市異常波動,其中停牌壹小時,停牌至2點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