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滬深交易所相關規定,自2020年10月26日起,未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普通投資者,不能認購或購買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已經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賣出。
1.可轉債開戶有哪些程序?該賬戶符合開立可轉債的權限。您可以通過證券交易軟件菜單-我的業務辦理-開通可轉債,簽署相關協議,開通滬深兩市可轉債交易權限,支持7×24小時操作。對於70周歲及以上的客戶,需要通過軟件打開完成人臉識別,並簽署老年風險特別提示;也可以由營業部當場開啟。普通個人和機構客戶只有在賬戶的風險評估等級為C3平衡或以上時,才能開通可轉換債券的交易權。
2.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持有人看好發行公司股票升值潛力的,可以在寬限期後行使轉股權,以預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發行公司不得拒絕。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
3.可轉債交易新規於10年10月26日生效。對於新規內容,2020年10月26日10起參與可轉債申購和交易的普通投資者,應簽署紙質或電子形式的風險揭示書,並開通權限。專業投資者可直接辦理2020年6月26日10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普通投資者,無需開通權限,但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可選擇繼續持有、轉股或賣出。
4.可轉換債券授權開戶的適當性要求:
(1)保守型投資者不允許開通可轉債的交易權限。
(2)謹慎的投資者只能在櫃臺開放轉債的權利。
(3)穩健型、積極型、激進型的投資者可以網上或櫃臺公開維權。
5.操作路徑:交易軟件→礦→網廳→權限管理→可轉債。
6.交易日8:55-16:55提出申請時將實時開通權限。如果在其他時間提出申請,則在提交成功後的下壹個交易日開放許可。開通成功後,會有證券公司短信通知。妳也可以問我,妳是不是不清楚可轉債交易的基本規則和開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