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募集資金或者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程序向投資者或者原始股東發行股票或者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分發方法:
總結
股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發行股票的證券公司簽訂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方式,明確各方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根據發行風險的不同,壹般分為承銷發行和代理發行。
承銷發行
是代表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證券公司壹次性承銷全部或部分新發行的股票,並預付全部相當於股票發行價格的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普遍擁有充裕的資金,可以提前墊付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求,上市公司普遍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轉讓給券商承銷。如果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過多,壹家證券公司很難承銷,可以幾家證券公司聯合承銷。
寄售問題
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只委托證券公司推廣。證券公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壹定的代理費。
雖然上市公司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大量資金以滿足資金的急需,但股票上市的承銷發行方式。而壹般承銷的證券,只由證券承銷商以壹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購買,這就不可避免地使上市公司損失了壹部分應有的收益。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雖然可以獲得比承銷更多的資金,但整個兌付時間可能會很長,以至於上市公司無法及時獲得需要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