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不能交叉持股。
①中國銀監會發布《銀行業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反饋截止時間為07年7月17。在出資方面,銀行保險機構主要股東應當使用合法來源的自有資金參股銀行保險機構,不得使用委托資金、債權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參股;②禁止交叉持股:銀行保險機構的主要股東與銀行保險機構之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交叉持股。股權質押: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質押銀行保險機構50%以上股權時,大股東及其提名的董事不得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今年財富中文網世界500強企業中,中國有129家企業上榜,首次超過1。
在上市公司中,中國銀行業公司賺取的利潤占世界500強所有中國公司的47.5%。如果不計算11家銀行的利潤,中國108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利潤只有1.92億美元。以工行為例。2018年實現凈利潤2976.76億元,按365天計算每天賺815萬元。
綜上所述,銀行機構和銀行保險機構的主要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交叉持股。銀行業保險機構主要股東質押50%以上股份時,主要股東及其提名的董事不得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