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世紀初期,農民基本是靠季節性的收獲來過日子的,國家為了解決農民生產上的資金問題,便同意建設農村信用社。當時的政策壹出,紛紛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接踵不止地加入到其中,起初實行的是股份制度,入股的社員需要接受管理,同時信用社也為其提供服務。農民入股之後的錢就相當於自己的股份,信用社要按照相關的國家規定與標準,在此期間所產生的股份分紅要如實發放給農民。
在1957年,農村信用社在黑龍江設立,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有位農民把自己身上僅有的6元錢,全部用於投在股金上面了,如果放到現在,6元錢根本不算什麽,但在當年可是壹部分人辛苦打工半個月才換來的,可見這不算壹筆小的收入。要知道,當年壹斤的大米價格才0.12元左右,再加上有些物品均是按美分來買的,因此6元錢當時算是壹筆大投資。
這位農民啥也不了解,只知道跟風去買股金,由於沒什麽文化,便漸漸淡忘了這筆投資,該農民沒有成家,年老後也就沒有兒女照顧,但好在有孝心的侄子把他接回家中壹起照料,老農漸漸感到愧疚,不想這麽白吃白喝下去,便去做了自己能力範圍內的工作,來為這個家庭貢獻壹份力量。
老農在期間偶然翻出了當年入股的證書,就想著都已經過去63年之久了,應該有不少的利息,便讓侄子拿去銀行兌換出來,用以補貼家用,但當侄子去到銀行手續都走通後,讓人震驚的是,這63年後所得的分紅只有17元4毛,讓在場的人感到不解,為什麽這麽少呢?原來是因為當時購買股票的人數過多,因而個人所能獲得的分紅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