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賣菜的說買,聽洗頭的說賣,聽分析師說買,看丹麥騷亂賣...反正經常亂炒菜就叫炒股。
但是在華爾街和臺灣省,股票交易這個詞不僅僅是正常的日間交易。
它還包括幾個有爭議的交易概念。
1.攪乳
2.虛賣
3.交叉交易
4.合作交易(acommodation trading)
5.虛構銷售
6.桶裝
7.未經授權的交易
8.市場時間選擇
9.後期交易
10.內幕交易
以鼓搗為例。經紀人為了賺取自己的傭金,讓客戶做很多不必要的交易,不該買的時候買,不該賣的時候賣,不該買的股票買,不該賣的股票賣。反正這個客戶被當成傻子了!這些過度的交易,每壹筆都是合法的,但是有違經紀人的職業道德,有些是不道德的。此時,我們所說的“炒股”壹詞,不僅包括投資的色彩,還包括職業道德、職業操守,甚至法律責任的價值判斷。
從法律思維上來說,除了第壹個,不必要的過度交易,第二個,經紀人的自利行動(scienter),還有壹個要素,就是第三個,經紀人對這個客戶賬戶有控制權。只有三個要件充分,才能認定為法律上的投機倒把。其實這三個要素在構圖過程中有很多爭議。追究經紀人的法律責任並不容易。
美國人只是壹只熊。我們中國股民說炒股沒那麽麻煩。我買壹只股票,花2塊錢。我每天和每個人都在談論它。是炒作,我甚至在炒股票!多麽神聖!
如果妳想成為職業股民,建議妳看看/gp/
也許會有幫助!
祝妳賺錢!悄悄賺錢,不要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