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交易規則如下
1,交易方式
可轉債以T+0模式交易。可轉換債券的委托、交易、托管、再托管、市場披露、交易時間參照a股,轉換期結束前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交易所將在終止交易前壹周進行公告,重新托管可參照a股交易規則。
2.交易價格
買賣時用“手”申報。壹手等於1,000元,壹次至少買10的可轉債。例如,投資者以100元的價格買入面值為100元的10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為每股10元。
3.交易成本
投資者買賣可轉債需要支付壹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交所按照成交總額的2%支付傭金,上交所按照1元(滬市)或3元(場外)支付每筆交易的手續費,按照成交總額的2%支付傭金。可轉債壹般公告提前贖回,投資者要時刻註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4、盤入法
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購買可轉債,購買可轉債的中簽率效應越來越低。投資者可以直接買可轉債,類似於買新股。他們也可以通過提前購買普通股獲得優先購買權,或者通過壹個賬戶在二級市場買賣可轉債。
可轉債雖然通過股票賬戶交易,但可轉債沒有價格限制,轉股價格可以根據市場供求自由變動。但是,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價格有壹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無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交易價格首次漲跌幅超過20%或者單次漲跌幅超過30%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在盤中暫停交易。
盤中第壹次停牌持續了30分鐘。若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恢復交易。盤中第二次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7。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盤中交易價格壹次性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將直接觸發盤中交易,第二次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