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價申報類型:
(1)最佳五級即時交易剩余撤銷申請。
(2)申報最佳五檔即時交易的剩余轉讓價格上限。
(3)我們的最佳價格聲明(補充)。
(4)交易對手的最佳價格申報(新)。
2.單壹申報數量
限額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65438+百萬股市價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50000股。
註:申購時,單筆申報數量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可增加1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應當壹次性申報賣出。買入:200股,201股,205股?賣出:如果404股可以拆成兩個202股賣出或者拆成200股和204股;如果有203股,可以先賣200股再賣3股,而不是3股再賣200股,199股再賣4股。
3.價格限制
(1)上市後前五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2)第六個交易日起漲跌停板20%。
4.市價委托申報類型
最佳五檔即時交易盈余的取消聲明-適用於普通股和科技創新板股票。
最佳五檔實時交易剩余限價申報——適用於普通股票和科技創新板股票
5.關於科技創新板市場價格的委托保護限價。
(1)上交所擬規定通過科創板做市委托方式申報時必須輸入“保護價格下限”,即買入價格不高於此價格,賣出價格不低於此價格。保護價限額允許輸入範圍大於0小於10000元。(有20%漲跌幅限制的科技創新板股票,保護漲跌幅限制以漲跌幅限制為準,保護漲跌幅限制的允許價格區間應在該價格區間內)。
(2)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讓價格不得高於保護價格上限,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讓價格不得低於保護價格上限。
註意:
(1)在科創板,通過四種做市委托方式申報都會出現無成交的情況。這個概率遠大於限價委托方式。
(2)科技創新板市價委托申報不成功時,交易所會退回廢單(及原因),廢單的概率遠大於限價委托方式。
6、科技創新板股票有效價格申報範圍(價格籠子)。
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申報的限價應符合以下要求,否則將被宣布無效:
(1)申報購買價格不得高於基準購買價格的102%;
(2)申報售價不得低於基準售價的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