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停超過10%有兩種情況:
1.任何大於10%小於10.5的也是漲停,因為漲停不代表不能買賣股票。只要四舍五入等於10%,就允許買賣價格略有變動的股票。
2.有的股票開盤首日沒有漲停。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不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以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三)增發股票上市當日;
(4)股改後股票達不到預期指標,股票上市當天即被送回;
(5)部分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復牌當日,如合並;
(六)退市股票恢復上市的日期。
為什麽要設置限價?
漲跌停板——漲跌停板源於跌停板。“漲停板”或“漲停板”的說法,起源於國外交易所在過去的拍賣中,用木板敲桌子表示成交或停止交易。這種方法應用到股票市場上,當股價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稱為漲停或跌停。但交易並不止於漲價或降價,交易繼續,但價格不變。壹般情況下,為了避免股票的過度波動和投機,有關部門會設置波動區間。
從1996 65438+2月16起,深交所和上交所對上市股票和基金的交易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此後,深交所還對掛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實行了5%的漲跌幅限制,PT對處理的股票實行了5%的漲跌幅限制。要了解10%的波動區間,首先要知道股票的“開盤價”和“收盤價”。開盤價是每只股票在每個交易日進行集合競價交易的成交價或首個成交價。
從深交所實行漲跌幅限制前壹交易日起,每天公布的每只證券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為:每只交易的最後壹分鐘價格×交易筆數/最後壹分鐘的總成交量=收盤價與深交所不同,該證券當日在上交所的最後壹筆交易價格為收盤價。當日漲幅限制為10%或前壹日收盤價的5%。根據規定,超過限價的委托無效,當天不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