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興安: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 《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核準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字[314號)和《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的公告》(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 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興安基金提前終止上市交易,並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SZF[2007]56號《關於同意本基金終止上市的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壹、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情況
基金簡稱:基金興安
交易代碼:184718
基金類型:契約型封閉式基金
終止上市日期:165438+2007年10月22日。
終止上市權利登記日:165438+2007年10月21日,即2007年10月65438+21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的基金興安。
二。基金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2007年6月25日,基金興安在北京以現場會議的形式召開了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興安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2007年6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發布《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公告》,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準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許可[2007]314號,本基金管理人於2007年6月5438+015日發布《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興安基金提前終止上市。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綜字[2007]56號《關於同意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並轉型為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批復》的核準。
三。興安基金後續事項說明
(壹)基金合同的修訂
自興安終止上市之日起,本基金名稱變更為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原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為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和義務受《LOF基金合同》約束。
自基金興安終止上市後,基金興安轉型為上市開放式基金。除集中申購期外,本基金開放上市後,可通過深交所LOF平臺辦理基金份額的日常申購、贖回和二級市場交易。
(2)基金份額變動及申購贖回的登記。
1.興安基金終止上市後,原興安基金份額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記系統中登記。本基金上市並開放每日申購贖回後,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LOF平臺辦理基金份額的交易、申購和贖回。
2.投資者必須通過具有深交所場內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辦理場內申購贖回業務。原基金興安基金份額托管在不具備深交所場內基金申購贖回資格的證券公司托管單位的,只能交易基金份額,不能贖回。投資者可將基金份額轉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具有場內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托管單位,或可為投資者登記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場外代銷機構,然後贖回基金份額。
(3)註意事項
1.壹般情況下,投資者不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證券結算系統進行基金交易,也不能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系統進行基金贖回,因此存在壹定的流動性風險。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為被采取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措施限制的基金份額辦理過戶手續。
(四)興安轉型後的基金名稱和代碼。
1.在LOF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的第五個工作日之前,原興安基金份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和中國結算深圳證券結算系統中仍使用原名稱和代碼,簡稱“基金興安”,代碼為“184718”。
2.中國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的第五個工作日,興安基金原名變更為“中國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新簡稱為“中國行業”,新代碼為“160314”。中國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和上市後,投資者使用新的名稱和代碼辦理日常申購、贖回和交易。
四。相關機構
(1)基金經理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淩新元
總經理:範勇宏。
電話:(010)88066688
傳真:(010)88066566
聯系人:廖偉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電話:(010)66594977
傳真:(010)66594942
聯系人:寧敏
(三)基金銷售機構(具體名單見基金管理人公告)
更多信息,投資者可登錄我行網站(www.chinaamc.com)或撥打我行客服電話(400-818-6666)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宣布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壹月十九日
基金興安: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證券代碼:184718基金簡稱:基金興安
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已於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0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深圳證券交易所(www.sse.org.cn)網站刊登了《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公告》。為保護興安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興安”)持有人的權益,現發布關於基金興安終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壹、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情況
基金簡稱:基金興安
交易代碼:184718
基金類型:契約型封閉式基金
終止上市日期:165438+2007年10月22日。
終止上市權利登記日:165438+2007年10月21日,即2007年10月65438+21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的基金興安。
二。基金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2007年6月25日,基金興安在北京以現場會議的形式召開了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興安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2007年6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發布《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公告》,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準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許可[2007]314號,本基金管理人於2007年6月5438+015日發布《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興安基金提前終止上市。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綜字[2007]56號《關於同意興安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並轉型為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批復》的核準。
三。興安基金後續事項說明
(壹)基金合同的修訂
自興安終止上市之日起,本基金名稱變更為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原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為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和義務受《LOF基金合同》約束。
自基金興安終止上市後,基金興安轉型為上市開放式基金。除集中申購期外,本基金開放上市後,可通過深交所LOF平臺辦理基金份額的日常申購、贖回和二級市場交易。
(2)基金份額變動及申購贖回的登記。
1.興安基金終止上市後,原興安基金份額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記系統中登記。本基金上市並開放每日申購贖回後,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LOF平臺辦理基金份額的交易、申購和贖回。
2.投資者必須通過具有深交所場內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辦理場內申購贖回業務。原基金興安基金份額托管在不具備深交所場內基金申購贖回資格的證券公司托管單位的,只能交易基金份額,不能贖回。投資者可將基金份額轉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具有場內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托管單位,或可為投資者登記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場外代銷機構,然後贖回基金份額。
(3)註意事項
1.壹般情況下,投資者不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證券結算系統進行基金交易,也不能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系統進行基金贖回,因此存在壹定的流動性風險。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為被采取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措施限制的基金份額辦理過戶手續。
(四)興安轉型後的基金名稱和代碼。
1.在LOF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的第五個工作日之前,原興安基金份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和中國結算深圳證券結算系統中仍使用原名稱和代碼,簡稱“基金興安”,代碼為“184718敗?2.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的第五個工作日,原基金興安變更為“華夏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錄音?Ang?男運不保?腳?賈?160314敗;?男幸運米?”好嗎?LOF開放每日申購、贖回和上市後,投資者使用新的名稱和代碼來處理每日申購、贖回和交易。
四。相關機構
(1)基金經理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淩新元
總經理:範勇宏。
電話:(010)88066688
傳真:(010)88066566
聯系人:廖偉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電話:(010)66594977
傳真:(010)66594942
聯系人:寧敏
(三)基金銷售機構(具體名單見基金管理人公告)
更多信息,投資者可登錄我行網站(www.chinaamc.com)或撥打我行客服電話(400-818-6666)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宣布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發布的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