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唐建自擔任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助理起便以其父親和第三人賬戶,先於基金建倉前便買入新疆眾和、(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88)的股票,(其父的賬戶買入近6萬股,獲利近29萬元,另壹賬戶買入20多萬股,獲利120多萬)總***獲利逾150萬元。這即是民間俗稱的“老鼠倉”,也是典型的涉嫌內幕交易刑事犯罪的行為。
2、新疆眾和是2006年市場有色金屬熱背景下的基金業投資寵兒。上投摩根的多只基金持有新疆眾和,包括上投摩根雙息平衡混合型基金、阿爾法股票型基金、中國優勢基金,及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2006年9月20日成立的成長先鋒基金等。唐建在出任成長先鋒基金經理之前,正為阿爾法的基金經理助理。新疆眾和股價在2006年9月底為每股17元左右,後壹路飆升,直至每股28元上下。
道德風險是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不確定或不完全合同使得負有責任的經濟行為主體不承擔其行動的全部後果,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行動的現象。
概念起源於海上保險,1963年美國數理經濟學家阿羅將此概念引入到經濟學中來,指出道德風險是個體行為由於受到保險的保障而發生變化的傾向。是壹種客觀存在的,相對於逆向選擇的事後機會主義行為,是交易的壹方由於難以觀測或監督另壹方的行動而導致的風險。
理論上 講道德風險是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它壹般存在於下列情況:由於不確定性和不完全的、或者限制的合同使負有責任的經濟行為者不能承擔全部損失(或利益),因而他們不承受他們的行動的全部後果。
同樣地,也不享有行動的所有好處。顯而易見,這個定義包括許多不同的外部因素,可能導致不存在均衡狀態的結果,或者,均衡狀態即使存在,也是沒有效率的(Y科托威茨Y.kotouitz)。
如果從委托——代理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理論出發,“道德風險(MoralHazard)是指契約的甲方(通常是代理人)利用其擁有的信息優勢采取契約的乙方(通常是委托人)所無法觀測和監督的隱藏性行動或不行動,從而導致的(委托人)損失或(代理人)獲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