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明了股票市場?
應該說,證券市場是社會大生產的產物之壹,也是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必然結果,因為當人類進入商品經濟的高級階段——市場經濟時,單純依靠自我積累和借貸資本已經不能滿足社會大生產所需的巨額資金,於是壹種新的企業融資制度應運而生,這就是股份公司制。最早的股份公司應該起源於17世紀初。當時,英國和荷蘭出現了壹批具有明顯現代股份公司特征的海外貿易公司。他們籌集股本,設立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實行分紅制和股份有限責任制的分配制度,並允許股份轉讓。這應該算是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公司了。到19世紀中葉,美國開始出現類似形式的築路公司、運輸公司、采礦公司和銀行;當時間進入19世紀下半葉,這種先進的企業融資制度已經被以鋼鐵、煤炭、機器制造為中心的重工業領域廣泛采用。大約在這個時期,股份公司制度傳入日本和中國,類似的公司分別出現在兩國的明治維新和洋務運動中。1873成立的航運局成為國內最早發行股票的企業。可以說,正是這種全新的企業融資方式為全球證券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在早期的證券市場中,政府債券扮演了比股票和公司債券更重要的角色。比如最早發行公債的荷蘭和英國,獨立戰爭後發行8000萬美元巨額聯邦債券的美國,還有我們的清政府等等。在這壹系列證券發行的帶動下,證券交易市場也開始逐漸形成。1611年,荷蘭阿姆斯特丹出現了證券交易所的雛形;1773年,在倫敦柴斯胡同的喬納森咖啡館,股票交易商正式成立了英國第壹家證券交易所,也就是現在的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前身。1792年,24名紐約經紀人在紐約華爾街的壹棵梧桐樹下達成協議,成立經紀人卡特爾,也就是現在的紐約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