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無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股票的持有人
確認不記名股票的股東資格不以特定的姓名記載為根據,而是以占有的事實為根據。因此,持有該股票的人就是股東,就可以行使股東權利。也因為這壹點,為了防止假冒、舞弊等行為,不記名股票的印制特別精細,其印刷技術、顏色、紙張、水英號碼等均須符合嚴格的標準。
2.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
不記名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若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以後實際上將無法催繳末繳付的股款,故認購者必須繳足股款後才能領取股票。
3.轉讓相對簡便
與記名股票相比,不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與方便,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讓人交付股票便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受讓人取得股東資格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
4.安全性較差
因為沒有記載股東姓名的法律依據,所以,不記名股票壹旦遺失,原股票持有者便喪失了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二、無記名股票與幾名股票區別在於:
1.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
2.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3.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